垣曲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垣曲縣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等3個文件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03-20 10:27 來源: 垣曲縣人民政府 瀏覽次數: 【字體: 大 中 小 】 打印本頁
信息索引號 | YC04100/2023-00286 | 發布時間 | 2023-03-20 | ||
發布機構 | 垣曲縣人民政府 | 文號 | 垣政發〔2023〕3號 | ||
主題詞 | 綜合政務 | 體裁 | 政發 |
垣曲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垣曲縣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垣曲縣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則》《垣曲縣政府合同管理辦法》(試行)已經縣人民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1.《垣曲縣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
2.《垣曲縣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則》
3.《垣曲縣政府合同管理辦法》(試行)
垣曲縣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ù思_發布)
附件1
垣曲縣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保障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重大行政決策是指縣人民政府依照法定職權,對關系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社會涉及面廣、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的過程。
第三條 下列事項應當列入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
?。ㄒ唬┲贫▌趧泳蜆I、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有關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ǘ┲贫▏窠洕蜕鐣l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等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規劃;
?。ㄈ┲贫ㄩ_發利用、保護重要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ㄋ模Q定在本行政區域實施的重大公共建設項目;
?。ㄎ澹Q定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
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對本條第一款規定事項的決策程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宏觀調控決策、政府立法決策以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不適用本實施辦法。
第四條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實行目錄管理,目錄應當包括決策事項名稱、決策承辦部門等內容。
每年3月底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部門應當將擬提請縣人民政府決策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向縣司法局申報。經司法局審核后擬定重大決策事項目錄,報政府辦公室,提請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報經縣委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第五條 加強年度決策事項的督辦工作,承辦部門要嚴格按照程序要求和時間節點,高質高效抓好落實。
第六條 縣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ㄒ唬﹫猿趾图訌婞h的全面領導,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決策全過程;
?。ǘ┳裱茖W決策原則,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從實際出發,運用科學理論指導決策,選擇最佳方案;
?。ㄈ┳裱裰鳑Q策原則,建立健全集體議事決策和行政首長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保障人民群眾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參與決策,主動接受監督;
?。ㄋ模┳裱婪Q策原則,嚴格遵守法定權限,依法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保證決策合法合規。
第七條 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出臺前應當按照規定向縣委請示報告。
第八條 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依法接受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屬于縣人大及其常委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范圍或者應當在出臺前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的,按照《垣曲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辦理。
第二章 決策草案的形成
第一節 決策啟動
第九條 對各方面提出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建議,依照下列
規定進行研究論證后,報請縣人民政府決定是否啟動重大行政決策程序:
?。ㄒ唬┛h長、副縣長、政府辦公室主任提出的決策事項建議,交有關部門研究論證;
?。ǘ┛h政府工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的決策事項建議,應當提交論證報告,包括:擬解決的主要問題、建議理由和依據、解決問題的初步方案及其必要性、可行性等內容;
?。ㄈ┤舜蟠?、政協委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決策事項建議,交有關部門研究論證。
第十條 縣人民政府決定啟動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的,應當明確決策事項的承辦部門(以下簡稱決策承辦部門),由決策承辦部門負責重大行政決策的調研、擬訂草案、風險評估、征求意見和組織專家論證等工作。決策事項需要兩個以上部門承辦的,應當明確牽頭的決策承辦部門。
第十一條 決策承辦部門應當在深入開展決策調研、全面準確掌握有關信息、充分協商協調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擬訂決策草案。擬訂決策草案應當運用科學方法,做到詳盡、務實、合法合規、與有關政策相銜接。決策草案應當包括決策目標、制定依據、工作任務、方法措施等內容,并附決策草案起草說明和決策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決策承辦部門根據需要對決策事項涉及的人財物投入、資源
消耗、環境影響等成本和經濟、社會、環境效益進行分析預測。
有關方面對決策事項存在較大分歧的,決策承辦部門應當擬定兩個以上方案,并提出傾向性意見。
第二節 公眾參與
第十二條 決策承辦部門應當采取座談會、聽證會、實地走訪、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問卷調查等便于公眾參與的方式,充分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依法不予公開的決策事項除外。
決策事項涉及特定群體利益的,決策承辦部門應當與相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以及群眾代表進行溝通協商,充分聽取相關群體的意見建議。
第十三條 決策事項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決策承辦部門應當公布以下事項:
?。ㄒ唬╆P于重大行政決策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的說明;
?。ǘ┲卮笮姓Q策方案草案涉及的主要問題;
?。ㄈ┲卮笮姓Q策方案草案全文或者公眾獲得全文的途徑;
?。ㄋ模┕娞峤灰庖姷姆绞?、途徑、起止時間;
?。ㄎ澹┙邮展娨庖姷牟块T、人員和聯系方式。
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因情況緊急等原因需要縮短期限的,公開征求意見時應當予以說明。
征求意見結束后,決策承辦部門應當對收到的公眾意見進行梳理歸納、研究分析,形成征求意見情況報告。對存在分歧的問題進一步論證,重點對不采納公眾意見的情況闡明理由。
第十四條 決策事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開聽證會:
?。ㄒ唬┯休^大爭議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ǘ?、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利益及對社會公共利益有較大影響的;
?。ㄈ┥婕安煌嫒后w且有明顯利益沖突的;
?。ㄋ模┥婕肮娂蟹从车臒狳c、難點問題;
?。ㄎ澹┬枰M一步了解情況、廣泛聽取公眾意見的其他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法律、法規、規章對召開聽證會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決策承辦部門或者組織聽證會的其他單位應當在召開聽證會15日前公布決策草案及其說明等材料,明確聽證時間、地點等信息,便于社會公眾了解有關情況。
需要遴選聽證參加人的,決策承辦部門或者組織聽證會的其他單位應當在召開聽證會15日前公布聽證參加人遴選辦法,公平公開組織遴選,保證相關各方都有代表參加聽證會。聽證參加人名單應當在召開聽證會15日前向社會公布。聽證會材料應當于召開聽證會7日前送達聽證參加人。
第十五條 決策承辦部門應當對聽證參加人的意見認真分析,對合理的意見建議應當采納;有重大分歧的應當進一步研究論證,完善決策草案。
第三節 專家論證
第十六條 決策承辦部門應當組織專家、專業機構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事項進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風險可控性等論證,并提供必要保障。
專家、專業機構應當獨立開展論證工作,客觀、公正、科學地提出論證意見,并對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依法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七條 決策承辦部門選擇專家、專業機構參與論證,應當堅持專業性、代表性和權威性,專業機構應當具有相關資質。注重選擇持不同意見的專家、專業機構,不得選擇與決策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專家、專業機構。論證活動一般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家、專業機構要出具署名、蓋章的書面意見。
第十八條 決策承辦部門應當綜合專家、專業機構的意見,形成論證報告。論證報告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
第四節 風險評估
第十九條 重大行政決策的實施可能對社會穩定、公共安全、生態環境、財政金融等方面造成不利影響或者容易引發網絡輿情的,決策承辦部門應當組織評估決策草案的風險可控性。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等已對有關風險進行評價、評估的,不作重復評估。風險評估可以結合公眾參與、專家論證等工作同步組織。
第二十條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由決策承辦部門負責。對決策可能引發的社會矛盾糾紛、群體性事件或者其他不穩定因素評估時,要判定風險等級,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一條 環境風險評估由市生態環境局垣曲分局負責。對決策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第二十二條 財政風險評估由縣財政局負責。應當對財政資金的投入額度、承受能力、成本效益等情況進行分析和評估,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三條 安全生產風險評估由縣應急局負責。對決策可能造成的安全生產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相關意見和措施。
第二十四條 縣行政審批局要把風險評估報告作為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立項申報的必備要件。
第二十五條 開展風險評估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ㄒ唬┲贫ㄔu估工作方案。明確評估內容、評估方法、必要
程序、時間安排、人員組成、職責分工、經費保障等事項;
?。ǘ┏浞致犎∫庖?。根據決策事項可能造成的直接影響或者間接影響,明確利益相關者范圍、類別、數量等情況,運用入戶走訪、電話訪談、座談會、聽證會等方式充分聽取意見。對受決策影響較大的主體應當重點走訪,當面聽取意見;
?。ㄈ┤娣治稣撟C。對收集的相關資料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綜合分析研究,查找風險點,運用定性定量分析等方法,對決策實施的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根據分析論證和綜合研判情況,確定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三個等級;
?。ㄋ模┚幹骑L險評估報告。風險評估報告應當包括:評估事項和評估過程、各方意見及其采納情況、分析論證確定風險等級及評判依據、風險評估結論、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編制單位、編制人員基本信息和報告日期。
其中涉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應當按規定向縣委政法委申請備案后,取得備案文書。
?。ㄎ澹┬纬娠L險評估結果。決策承辦部門應當根據有關部門出具的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全面分析研判,形成最終評估結果。
第二十六條 風險評估結果應當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經評估認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存在的風險可控,決策承辦部門要制定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和化解處置預案;經評估認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存在的風險不可控,決策承辦部門應當調整決策草案,否則不得提交縣人民政府討論。
風險評估工作一般應當在30日內完成。
第三章 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
第一節 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七條 決策承辦部門在完成決策啟動、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程序后,應當經本部門負責合法性審查的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通過后報請決策承辦部門集體討論。在合法性審查過程中,應當聽取本部門法律顧問的意見。
第二十八條 決策事項在提交縣人民政府討論前,應當由縣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不得以征求意見、書面會簽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審查。決策草案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縣人民政府討論。對國家尚無明確規定的探索性改革決策事項,可以明示法律風險,提交縣人民政府討論。
第二十九條 決策承辦部門報送合法性審查應當提供以下文件和材料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ㄒ唬┲卮笮姓Q策方案草案及起草說明;
?。ǘQ策承辦部門的合法性審查意見;
?。ㄈQ策事項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
?。ㄋ模┯嘘P職能部門意見及其采納情況;
?。ㄎ澹┥鐣娭饕庖姾蛯<艺撟C意見的研究采納情況、風險評估報告或者未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程序的說明;
?。└鶕彶樾枰?,要求決策承辦部門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決策承辦部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縣司法局可以退回,或者要求補充。送請合法性審查,應當保證必要的審查時間,一般不少于7個工作日。
第三十條 合法性審查的內容包括:
?。ㄒ唬Q策事項是否符合縣人民政府及涉及部門的職責權限;
?。ǘQ策草案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的規定;
?。ㄈ┎莅傅男纬墒欠衤男邢嚓P法定程序。
第三十一條 縣司法局應當及時提出合法性審查意見,并對合法性審查意見負責。在合法性審查過程中,根據需要組織法律顧問提出法律意見。決策承辦部門應當根據合法性審查意見對決策草案進行必要的調整或者補充。
第二節 集體討論決定和決策公布
第三十二條 重大行政決策草案應當經縣人民政府常務會
議或者全體會議討論??h長在集體討論的基礎上作出決定。
第三十三條 決策承辦部門提請縣人民政府討論決策草案,應當報送下列材料:
?。ㄒ唬Q策草案及相關資料,決策草案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應當包含公平競爭審查的有關情況;
?。ǘ┞男泄妳⑴c程序的,同時報送社會公眾提出的主要意見的研究采納情況;
?。ㄈ┞男袑<艺撟C程序的,同時報送專家論證意見的研究采納情況;
?。ㄋ模┞男酗L險評估程序的,同時報送風險評估結果等有關材料;
?。ㄎ澹┖戏ㄐ詫彶橐庖?;
?。┬枰獔笏偷钠渌牧?。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應當對材料不齊全的決策草案,一律不予收件或者要求補正材料。
第三十四條 討論決策草案,會議組成人員應當充分發表意見,縣長最后發表意見??h長擬作出的決定與會議組成人員多數人的意見不一致的,應當在會上說明理由。
會議組成人員的意見、會議討論情況和決定應當如實記錄,對不同意見應當予以載明。
第三十五條 重大行政決策決定作出后,應當通過縣人民政
府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等便于社會公眾知曉的方式及時公布。對社會公眾普遍關心或者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行政決策,應當對征求公眾意見、專家論證意見的采納情況進行說明、解讀宣傳。依法不予公開的除外。
第三十六條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形成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檔案。檔案應當包括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會議紀要、文本文件及有關資料。
第四章 決策執行和調整
第三十七條 縣人民政府明確重大行政決策執行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決策執行部門),并對決策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決策執行部門應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依法全面、及時、正確執行重大行政決策,定期向縣人民政府報告重大行政決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屬于時限性較強或者應急性工作的,應當按照縣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時報告落實情況。
第三十八條 決策執行部門發現重大行政決策存在問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決策執行中發生不可抗力等嚴重影響決策目標實現的,應當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重大行政決策及其實施存在問
題的,可以通過信件、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縣人民政府或者決策執行部門提出意見建議。
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人民政府可以組織決策后評估,并確定承擔評估具體工作的部門:
?。ㄒ唬┲卮笮姓Q策實施后明顯未達到預期效果;
?。ǘ┕?、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較多意見;
?。ㄈQ策執行部門發現重大行政決策存在問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決策執行中發生不可抗力等嚴重影響決策目標實現的;
?。ㄋ模┢渌_有必要進行決策后評估的情形。
第四十條 承擔評估具體工作的部門應當充分聽取社會公眾特別是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吸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等參與評估,并可以委托專業機構、社會組織等開展第三方評估。
決策作出前承擔主要論證評估工作的專家、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等,不得參與決策后評估。
第四十一條 啟動決策后評估的,應當形成正式的評估結論。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Q策執行效果與決策目標的符合程度;
?。ǘQ策執行成本與效益分析;
?。ㄈQ策的社會認同度;
?。ㄋ模Q策的近期效益和長遠影響;
?。ㄎ澹Q策執行存在的問題和主要原因;
?。Q策繼續執行、停止執行、暫緩執行以及修改決策的意見或者建議。
決策后評估結論應當作為調整重大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
第四十二條 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決策,未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變更或者停止執行;執行中出現本實施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情況緊急的,縣長可以先決定中止執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應當履行相關法定程序。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 建立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對有下列情形的,要啟動追責機制,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ㄒ唬Q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當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的;
?。ǘ┏椒ǘ嘞?、違反規定程序作出決策,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
?。ㄈQ策承辦部門和承辦風險評估工作的部門玩忽職守,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ㄋ模Q策執行機關拒不執行、推諉執行、拖延執行或者偏
離決策方案,導致決策不能及時、全面、正確實施的。
第四十四條 承擔論證評估工作的專家、專業機構、社會組織等違反職業道德和本實施辦法的,予以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評估資格、承擔相應責任,并按照社會信用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五條 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部門和個人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其重大行政決策的作出和調整程序參照本實施辦法執行。
第四十七條 本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垣曲縣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提高縣政府決策的法治化水平,根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運城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垣曲縣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縣政府(以下簡稱“決策機關”)的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程序,適用本規則。
第三條 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實行雙重合法性審查工作機制,分別由決策承辦部門法制審核機構和縣司法局進行。
決策承辦部門法制審核機構負責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初審工作,重點審查決策主體的權限、決策草案內容的合法性以及履行決策程序情況等內容,并出具書面審查意見。不得以征求意見、會簽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初審。
決策草案在提交縣政府審議前,由縣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四條 下列事項,不進行合法性審查:
?。ㄒ唬┫蛏霞墮C關報送的各類工作報告;
?。ǘ┫虿幌嚯`屬機關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的函件;
?。ㄈ┨嵴埧h政府會議審議的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及工作安排事項;
?。ㄋ模┳h事協調機構成立、撤銷及人員調整事項;
?。ㄎ澹C關內部事項,包括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后勤管理、目標管理責任書、重點工作任務分解、工作要點、考核結果以及內部工作流程等事項。
第五條 決策承辦部門應當根據決策需要,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以及公平競爭審查等程序后,由本單位法制審核機構或法律顧問進行合法性初審。再經本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后,將決策草案及相關材料呈報縣政府辦公室簽批后由縣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六條 決策承辦部門向縣政府報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應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Q策事項草案送審稿;
?。ǘ┢鸩菡f明,包括決策必要性、依據、制定過程、主要內容、重大分歧意見的協調情況、征求意見及意見采納情況、評估論證結論等;
?。ㄈQ策事項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等規定文本及其對照表;
?。ㄋ模┞男泄妳⑴c、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程序的,同時報送社會公眾提出的主要意見、專家論證意見及其研究采納情況、風險評估報告等材料,或者未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程序的說明;
?。ㄎ澹Q策承辦部門法制審核機構或公職律師和外聘法律顧問出具的合法性初審意見;
?。Q策承辦部門領導集體討論情況;
?。ㄆ撸Q策事項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應當在報送前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公平競爭審查程序;
?。ò耍└鶕彶樾枰?,要求決策承辦部門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決策承辦部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縣政府辦公室或縣司法局可以退回,或者要求補充。決策承辦部門一般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補送。
第七條 合法性審查的內容包括:
?。ㄒ唬Q策事項是否符合法定權限;
?。ǘQ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關法定程序;
?。ㄈQ策草案內容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規定。
第八條 合法性審查一般采取書面審查的方式。根據實際需要,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進行:
?。ㄒ唬┑较嚓P單位進行實地調查研究;
?。ǘ┩ㄟ^召開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發書面征求意見函等形式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
縣司法局在合法性審查過程中,應當組織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參與并提出法律意見,必要時可以聽取相關領域專家意見。
第九條 送請合法性審查,應當保證必要的審查時間,一般自收到送審材料之日起不少于7個工作日。
審查所需材料如需補充和完善的,審查時限自決策事項承辦部門完整提交補充材料之日起計算。
第十條 縣司法局對決策事項草案進行合法性審查后,應當根據不同情形出具相應書面審查意見:
?。ㄒ唬┓戏ǘ嘞?、內容合法、程序合法的,出具決策事項草案合法的審查意見;
?。ǘ┏椒ǘ嘞藁蛘哌`反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出具決策事項草案不合法的審查意見;
?。ㄈ┎糠謨热菖c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不一致的,出具對決策事項草案部分修改的審查意見;
?。ㄋ模斅男卸绰男泄妳⑴c、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程序,或者履行程序嚴重不符合規定的,出具補充履行相關程序的審查意見。
對國家尚無明確規定的探索性改革決策事項,縣司法局可以明示法律風險。
第十一條 縣司法局應當按照規定時限提出合法性審查意見,并對合法性審查意見負責。合法性審查意見應經縣司法局主要負責人審核后,反饋決策承辦部門,同時抄送縣政府辦公室。
第十二條 決策承辦部門在擬訂決策事項草案時,可以邀請縣司法局提前介入,參與決策事項前期工作??h司法局在參與期間所提供的有關修改意見建議,不能代替合法性審查意見。
第十三條 合法性審查意見為合法或已明示法律風險的,由決策承辦部門提請決策機關審議。
決策事項草案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請決策機關審議。
合法性審查意見為部分修改或者補充履行相關程序的,決策承辦部門應當根據合法性審查意見,對決策草案進行修改或者補充履行相關程序,并在提請審議時就合法性審查情況作出說明,同時向審查部門進行反饋。
決策承辦部門因特殊原因未采納或未完全采納合法性審查意見的,應當在提請審議時說明理由和依據。
第十四條 參與決策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的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保密規定??h司法局出具的審查意見,僅供縣政府內部使用,有關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對外泄露。
第十五條 縣政府辦公室與縣司法局應當加強合法性審查溝通、協調,及時解決合法性審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縣司法局應當建立健全合法性審查內部運行機制,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審查資料檔案,定期向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匯報合法性審查工作情況。
第十六條 縣司法局未按照規定履行合法性審查工作程序或者履行合法性審查工作程序時失職瀆職、弄虛作假的,由決策機關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決策承辦部門未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送審材料,或者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等,導致重大行政決策失誤的,對負有責任的決策承辦部門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十七條 按照本規定進行決策的探索性改革事項,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有關單位和個人依照規定程序決策、執行,且盡職盡責、未牟取私利的,不作負面評價,依法免除或者減輕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工作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參照本規則執行。
第十九條 本規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3
垣曲縣政府合同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加強政府合同的規范化管理,防范合同風險,減少合同糾紛,保障國有資產和財政資金使用安全,實現自然資源和公共資源有效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合同,是指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垣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務和民事經濟活動中,所簽署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縣政府議事協調機構、臨時協調機構,包括各類領導小組、指揮部等,不得對外簽訂任何合同。
機關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簽訂的人事管理合同及應對突發事件而采取應急措施訂立的政府合同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政府合同包括下列類型:
?。ㄒ唬┩恋兀ê瑸┩浚?、河道、森林、山嶺、荒地、礦藏等國有自然資源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出租、承包等合同;
?。ǘ┕卜?、公共基礎設施、生態環境保護、社會管理、其他使用財政資金及政府性資金(資產)的投資、建設、承包、租賃、轉讓、擔保、出借、養護、托管等合同;
?。ㄈ┬姓魇?、征用補償合同;
?。ㄋ模┱卦S經營合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合同;
?。ㄎ澹┱猩桃Y合同;
?。┙杩?、資助、補貼、科研、咨詢、委托等合同;
?。ㄆ撸┙浾型稑?、政府采購等公開程序簽訂的合同;
?。ò耍鹇院献?、交流合作等合同;
?。ň牛┢渌贤?。
第四條 政府合同的磋商、起草、審查、簽訂、履行、變更、解除、爭議處理、檔案保管等活動,適用本辦法。涉及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政府合同,遵循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縣政府常務會討論決定的決策程序。
第五條 政府合同管理遵循事前法律風險防范、事中法律風險控制和事后法律補救的原則。按照“誰承辦、誰負責”原則,實行承辦單位負責制,并采取閉環監管、全程留痕、分類審查、履約監管、備案存檔等管理措施。
第六條 合同承辦單位、縣紀委監委、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司法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各司其職,依法加強對政府合同的監督管理。
第七條 訂立政府合同的禁止性規定:
?。ㄒ唬┏椒ǘ嘞?、違反法定程序和法定條件訂立合同;
?。ǘ┡R時機構或內設機構作為一方當事人訂立合同;
?。ㄈ┻`反法律、法規規定作為合同擔保人;
?。ㄋ模┏兄Z合同相對方或者第三人提出的不合法要求;
?。ㄎ澹┯羞`反公平競爭的排他性、獨占性內容;
?。┰诤贤屑s定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內容。
第二章 磋商與起草
第八條 合同擬約定事項涉及全縣整體性工作,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的,可以縣政府名義訂立合同,但應當事先報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啟動。
合同擬約定事項屬于垣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職權范圍內的,應當由其自行簽訂。
第九條 合同承辦單位磋商與起草階段主要職責:
?。ㄒ唬┴撠熀贤黧w審查。對合同相對方資格、資質、資信和履約能力等真實情況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調查;
?。ǘ┴撠熀贤椖空{研論證。對合同的法律、經濟、技術、環境和社會穩定等方面風險進行預先研判分析。必要時可以進行風險論證和經濟效益論證。涉及重大、疑難或者風險較大的合同,應當邀請有關部門、專家和人員參加論證;
?。ㄈ┴撠熀贤喠⒋枭陶勁?。涉及重大、疑難或者風險較大的合同,應當邀請法律顧問參與磋商談判,并就協商、議定合同條款情況進行記錄,必要時合同雙方應在記錄上簽字確認;
?。ㄋ模┴撠熀贤鸩菀庖娊ㄗh征求。涉及其他部門職能的,應當征求其他相關部門意見建議;
?。ㄎ澹┴撠熀贤谋緮M定與修改。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政府合同,省、市有合同示范文本的,應當優先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撠煂贤谋镜荣Y料進行內部審核;
?。ㄆ撸┢渌麘斅男械墓ぷ髀氊?。
第十條 政府合同一般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ㄒ唬┖贤拿Q;
?。ǘ┖贤黧w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ㄈ┖贤瑯说幕蛘唔椖康脑敿殐热?;
?。ㄋ模┖贤斒氯说臋嗬土x務;
?。ㄎ澹┞男衅谙?、地點和方式;
?。┻`約責任及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ㄆ撸┖贤兏?、解除及終止的條件;
?。ò耍┖贤瑺幾h解決方式;
?。ň牛┥l件、訂立日期。
第十一條 政府合同應當保密或者需要保密的,合同承辦單位應當與合同相對方簽訂保密協議或在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并采取合理有效的保密措施。
第十二條 政府合同涉及境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約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版本的,應當約定以中文版本為準。
第三章 合法性審查
第十三條 政府合同實行合法性審查制度。未經合法性審查的合同,不得簽訂。
第十四條 以縣政府名義簽訂合同應當由合同承辦單位法制機構或法律顧問進行內部審核修改完善后,呈報縣政府辦公室簽批,由縣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涉及保密事項,不宜法律顧問內部審查的,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書面予以說明。
其他政府合同由合同承辦單位的法制機構、承擔法制工作職責的部門或法律顧問負責合法性審查,并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提供下列合法性審查材料:
?。ㄒ唬┖贤谋炯案郊?;
?。ǘ┓ㄖ茩C構或法律顧問的書面合法性審查意見;
?。ㄈ┫嚓P部門反饋的書面意見;
?。ㄋ模┖贤鄬Ψ降闹黧w資格、資信等相關法律證件;
?。ㄎ澹┖贤喠⒌囊罁团鷾饰募?;
?。┢渌枰峤坏牟牧?。
第十六條 合同承辦單位應當對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應當按照合法性審查機構的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補齊;未能補齊的,審查機構不予審查。
第十七條 政府合同合法性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ㄒ唬┖贤黧w是否適格(包括合同相對方是否為依法成立的民商事主體或行政主體,是否具備簽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ǘ┖贤瑑热菔欠窈戏ǎòㄊ欠襁`反本辦法第七條涉及的禁止性規定);
?。ㄈ┖贤喠⑹欠穹戏ǘǔ绦?;
?。ㄋ模┖贤饕獥l款是否完備,表達是否嚴謹(包括權利義務是否對等,違約責任是否公平合理等);
?。ㄎ澹┖贤谋臼欠褚幏?、完整(包括合同用語準確性和邏輯嚴謹性等);
?。┖贤谋臼欠翊嬖跓o效、可撤銷情形;
?。ㄆ撸┖贤l生爭議救濟途徑及其他應當審查的內容。
第十八條 合法性審查機構應當自收到送審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合法性審查意見。專業性強、工作量大、爭議及風險較大的合同,經審查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并可以委托或組織法律顧問、專家等進行審查、咨詢或者論證。補正材料或組織論證等時間不計入合法性審查期限。
第十九條 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按照合法性審查意見,對合同進行修改。確因特殊情況無法采納或無法完全采納的,合同承辦單位應向審查機構出具書面說明,并報承辦單位負責人研究決定。
第二十條 政府合同合法性審查程序終結但未正式訂立,對合同內容進行實質性變更的,應當按程序重新提請合法性審查,并注明變更內容、說明理由。
第四章 簽訂與履行
第二十一條 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根據合法性審查意見形成合同正式文本,并呈報主要領導簽字確認或召開專門會議決策后方可簽訂合同。政府合同由合同簽訂部門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政府合同應當由合同相對方先行用章。
政府合同應當明確簽訂的份數,兩頁及以上的應當加蓋騎縫章,保證合同文本完整。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備案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政府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確需變更合同實質性條款,包括合同履行主體、標的、履行期限、違約責任等變更的,合同承辦單位應就變更事項與合同相對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并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三條 以縣政府名義簽訂的政府合同實行合同年度履約監管報告制度。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度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提交合同年度履約情況報告??h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督促合同承辦單位推進合同履約,對合同年度履約情況報告提出評價意見建議后報縣人民政府。
第二十四條 合同年度履約情況報告應包括合同雙方履約情況、合同相對方存在的違約情形及應對方案等內容。出現下列情形,合同承辦單位應當向合同相對方主張權利,與相關職能部門、項目屬地單位采取措施,應對合同風險:
?。ㄒ唬┖贤鄬Ψ讲宦男泻贤x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存在違約行為或預期違約;
?。ǘ┖贤鄬Ψ截敭a狀況惡化、喪失商業信譽或者喪失、可能喪失履行能力;
?。ㄈ┖贤罁姆煞ㄒ?、政策修改或者廢止,訂立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ㄋ模┦盏胶贤鄬Ψ降拇吒?、異議、律師函或涉及法律問題通知的;
?。ㄎ澹┏霈F不可抗力;
?。┢渌赡艽嬖诤贤L險的情形。
第二十五條 政府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注意收集有關證據材料,及時與合同相對方協商解決。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簽訂書面協議;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做好訴訟或仲裁應對工作。
以縣政府名義簽訂的合同,合同承辦單位應當將糾紛事項、處理情況等向縣政府報告。
第二十六條 政府合同糾紛處理,嚴格落實合同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做好充分應訴準備。政府合同糾紛處理過程中,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放棄屬于政府方在合同中享有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七條 政府合同因故確需解除的,合同承辦單位應進行風險評估。經風險評估后,仍決定解除合同的,經相關程序審批后向合同相對方發出書面解除通知并協商合同解除有關事宜。
第五章 備案與歸檔
第二十八條 政府合同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以下合同需報縣司法局備案存檔:
以縣政府名義簽訂的合同;
?。ǘ┰洕夹g開發區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部門等簽訂的合同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招商引資合同;合同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的需經招投標、政府采購等公開程序簽訂的合同;合同標的額在10萬元以上的轉讓、出租、承包、借款、資助、補貼等其他合同。
第二十九條 合同承辦單位應當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報縣司法局登記備案,縣司法局應及時登記、編號和備案存檔。
合同承辦單位申請登記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墩贤瑢徍瀱巍?;
?。ǘ┱胶贤谋驹?份;
?。ㄈ┢渌怯泜浒感枰牟牧?。
其他政府合同由合同承辦單位負責登記編號并備案留存。
第三十條 政府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的下列材料,由合同承辦單位歸檔留存:
?。ㄒ唬┖贤捌溲a充協議、解除協議原件;
?。ǘ┖贤鄬Ψ劫Y產、信用、履約能力等情況的調查材料;
?。ㄈ┖贤勁?、協商過程中的背景資料、往來函電、會談紀要及與合同簽訂有關的會議紀要、傳真、視聽資料等;
?。ㄋ模┖贤喠⒌囊罁?、批準材料;
?。ㄎ澹┖戏ㄐ詫彶橐庖娂跋嚓P部門意見;
?。┖贤男兄邪l生爭議的處理情況的有關材料;
?。ㄆ撸幾h處理過程中形成的和解協議書、仲裁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決定書、民事裁定書、民事判決書等;
?。ò耍┢渌枰獨w檔的材料。
歸檔要求、保存方式及保存期限,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縣司法局可以調閱政府合同檔案資料,對承辦單位、審查機構的政府合同定期進行抽查,監督政府合同管理。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三十二條 合同承辦單位、審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知情人員應當嚴格保守秘密,不得擅自對外披露或向他人提供有關政府合同磋商、履行、爭議處理等相關信息或資料。
第三十三條 有關單位及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在政府合同簽訂管理過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由其主管部門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違紀、職務違法的,按規定移交縣紀委監委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縣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垣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對所轄國有企事業單位、村民委員會等簽訂的涉及財政資金、國有資產使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產、自然資源、公共資源利用等合同進行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